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机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
2014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全国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进一步完善和加快项目实施,强化农技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与省海洋渔业局共同制定了《广东省2014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由农业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省已成立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共同组成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各项目县要成立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海洋渔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农业部门要牵好头,组织协调渔业、畜牧、农机等部门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理顺补助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推动政策、资金、人员、技术、服务、制度六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做好补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安全,提高补助资金的效率和使用效果。
二、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参照省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近年来项目实施情况,认真编制县级工作方案,要结合本地农业发展规划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按照各地推进的主导产品、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畜牧业、渔业和农机化生产,种粮大县要重点向粮食生产倾斜,畜牧大县和水产养殖大县可适当向畜牧、水产养殖业倾斜,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及时向县(市、区)分管领导汇报,加强与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农口部门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县为单位抓紧做好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和申报表的申报工作,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本县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和补助项目申报表,一式5份(套),经县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报所在地级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4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财政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经县政府审核盖章确认后,由县(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直接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联系人:陆俊,电话:020-37288830,邮箱:282123362@qq.com)
附件: 广东省2014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4月26日
抄送:农业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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